淮师新闻网3月13日电(记者 贾夏)中共中央印发的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于2018年10月28日正式实施,《条例》是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。为更加深入广泛地宣传和贯彻《条例》的内容和精神,更好地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,3月13日,淮阴师范学院机关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在校办会议室组织召开会议,对《条例》进行了专题学习。
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王江明带领大家集体逐条学习了《条例》的全部内容,并结合本单位、本支部情况进行了简要的解读。支部各位党员就如何结合支部和岗位工作职责,切实有效地落实《条例》的具体规定展开了热烈的讨论。(作者:贾夏 审核:王江明)